可以搜到:产品、技术、资料、新闻、检测、企业、视频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危害与来源
VOC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当居室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VOC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
室内主要来自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产物、吸烟、采暖和烹调等得烟雾,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清洁剂和人体本身的排放等。
汽车上一般来自于:胶水、油漆等;(汽车线束上有胶带,热熔胶等)。所以汽车线束也是车内VOC的主要来源之一。
我们知道传统汽车对于气味,VOC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汽车的内饰材料,如顶棚,座椅,仪表板,门板等,是VOC严格控制的区域。这些内饰材料后面,安装着汽车线束。因此车内线束在满足可弯折,屏蔽性,轻量化,环保等前提下,也要满足低VOC,低气味的要求。
通常材料原厂商会对材料进行VOC检测,但是汽车内部的线束形态和配件都是不一样的,整车的VOC要对零件进行拆解:
1、为找出各组分对线束总成VOC贡献量,将主线束总成拆分为线束(导线)、接插件、布基胶带、带胶绒布、热塑管和扎带六个单元分别按照标准进行检测,得到各子部件VOC挥发对总成的贡献率;
2、对VOC贡献量TOP子部件对其二级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整改计划;
3、在确认子部件整改效果后,将各整改子部件组装成线束总成,进行复检,在确认检测结果理想的情况下,与主机厂确认切换;
下面也介绍VOC的测试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参考了Geely与海马汽车VOC测试标准)
试验方法
1. 范围:挥发性有机组分
目前被汽车行业内广泛认同的VOC定义为: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不高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2. 测量目标化合物
挥发物种类:
a) 醛酮物:甲醛;乙醛;丙烯醛;
b) 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
3.试验要求
3.1 样袋要求
3.1.1 样袋尺寸
10L、50L、100L、200L、500L、1000L、2000L。
3.1.2 样袋处理
a)向样袋中充入其容积40%左右的纯氮气(纯度99.99%以上)并将其密封;
b) 在60℃恒温箱内放置3小时后,用真空泵迅速将袋内的气体抽出;
c) 进行2次上述a),b)的操作。
注1:抽取袋内气体时,不可将采样袋取出恒温箱,保持袋内温度为60℃。
注2:样袋的处理方式可按照各试验室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需进行4.1.3的样袋空白确认工作。
3.1.3 样袋空白确认
a) 向已按照4.1.2处理后的样袋中充入其容积50%的纯氮气(纯度99.99%以上),将其密封;
b) 放置已达到60℃的恒温鼓风干燥箱中培养2小时,对采样袋进行空白验证,验证方法参考本标准中第6项(气体捕集)及第7项(分析方法);
c) 分析捕集的样袋数据,当达到表1的要求时才能进行样品捕集,否则样袋空白不达标,需要再次进行4.1.2和4.1.3的操作。
3.2 气体捕集装置
气体捕集装置应符合表2的基本要求。
恒温箱:空气循环型恒温箱,箱内温度可控制在±5%以内;
配管:1.特氟隆制外径φ6(内径φ4),长度不超过2m/支(如特殊情况,需在报告中注明实际使用长度); 2.配管本身或接头不吸附或释放气体且不能有气体泄漏; 3.使用前应在100℃的洁净空气内加热6小时;
采样泵:密闭式气泵在装有捕集管的状态下能够确保(50~1000)mL/min的捕集流量。配有质量流控制器及精密气表,能对采样流量准确控制。
3.3 成分分析设备
3.3.1 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设备应符合HJ/T400-2007中附B.5和C.5的规定。
3.3.2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设备还可以采用HJ/T 400-2007规定以外的其他设备,但必须保证:动态范围内的定量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10%,且5次连续进样的定量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10%。
4. 样件
4.1 样件要求
4.1.1样件送检
试验室仅接收下线后15天内样品进行试验,并在10天之内分析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注:因本试验特殊性,样品的储存及运输环节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样品的储存及运输要求参见吉利研究院针对气味及挥发性有机物测试发布的相关管理要求。
4.1.2样件前处理
送检样件在试验前,需对样件进行前处理平衡工作,平衡的要求为:维持样品原包装状态,使样品处于温度为23℃±2.0℃,湿度为50±10%RH的恒温恒湿房中,存放24h,期间,需对样品的平衡环境进行温湿度记录及背景空白检测,背景空白限制值参见4.1.3表1要求。
4.2 样件的封装
4.2.1 称量并记录样件的质量W(g)。
4.2.2样件封装时采用样袋的规格及放样要求按Q/JLY J7110818A-2014执行。
4.2.3 向满足4.1.3中表1袋空白限值要求的样袋中投入样件,将投入口密封。
4.2.4 向样袋内充入其容积30%左右的纯氮气后,用泵将气体抽出。
4.2.5 按照5.2.4进行2次该操作后在25℃的温度下注入容积50%的纯氮气。
5. 气体捕集
在进行气体捕集前将在5.2中封装好的样件投入到60℃的恒温箱内放置2小时。
5.1 捕集管的安装和捕集步骤
样品在60℃下恒温2小时后,按照图1所示安装配管,并应按照以下的步骤采样:
a) 轻揉样袋,使内部的气体均匀化,排尽连接导管中的原气体,并使管道内气体状态与样袋内气体状态保持一致;
b) 在管道1上安装TENAX管、在管道2上安装DNPH管;
c) 打开管道1、管道2的阀门开始采样;
d)管道1的TENAX管采样完成后、关闭管道1的阀门,立即将干净的TENAX管装到管道1上,再打开阀门继续采样;
e) 管道2的DNPH管采完样后立即关闭管道2的阀门;
f)管道1采完样后立即关闭管道1的阀门,采完样的捕集管应立即封闭两端。
注:针对50L以上的样袋:每个样袋捕集2根TENAX管和1
根DNPH管;针对50L以下的样袋,每个样袋捕集TENAX管和DNPH管各1根,但是相关样件需要做一个平行样。
5.2 TENAX管、DNPH管的采样条件
6.分析方法
6.1 苯系物的分析
测量时应按照HJ/T400-2007中5.1的规定进行测量,捕集苯系物的2根TENAX管,测定值与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
注:在测试时如有定量物超过线性范围,可以增加标液最高点,或者降低样品取样量,或改变分流比重新测量,但是所做处理需要在检测报告中说明。
6.2 醛酮物的分析
测量时应按照HJ/T400-2007中的5.2的规定进行测量。
6.3 分析质量保证及控制
测量分析样品时,需要在样品的前后加入标准浓度管进行仪器分析准确度及稳定性管控,要求为相隔5次进样的定量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10%。
7 .挥发量计算
挥发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G=(W1×Q0)/Q1
式中:
G——样件挥发量,μg;
W1——TENAX管或DNPH管所捕集的化合物量,μg;
Q0——按照25℃换算样袋内所填充的纯氮气量,L;
Q1——按照25℃换算捕集管内所捕集的气体量,L。
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样件信息
样件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样件名称与编号、厂家名称、样件下线时间、收件日期、仓储状态(温湿度)、取样时间、前处理时间、分析时间、样品取样部位、样件尺寸与重量(g)等。
b) 气体捕集分析条件
气体捕集应包含以下内容:有无前处理、样袋容量(L)、填充氮气容量(L)、加热温度、Pump型号、捕集速度(TENAX)、捕集容量(TENAX)、捕集速度(DNPH)、捕集容量(DNPH)、分析仪器型号等。
c)测试结果记录
测试结果记录应包含袋空白挥发量(μg)、平行样1挥发量(μg)、平行样2挥发量(μg)及样件挥发量平均值(μg),所有测试值均不扣除空白挥发量。
d)样件照片
样件照片应包括样件来样状态照片、样件测试前照片及样件取样后照片,照片应提供样件正反两面。